《冯友兰人文哲思录》:哲学与人生之间的关系 萧森推书-关东文脉 曹淑杰 2422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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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友兰人文哲思录》:哲学与人生之间的关系

2017-06-06 16:52 | 来源: 贵州人民出版社

  “何谓‘意义’?意义发生于自觉及了解。任何事物,如果我们对它能够了解,便有意义;否则便无意义。了解越多,越有意义,了解得少,便没有多大的意义。”

  《冯友兰人文哲思录》

  出版 社:贵州人民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6-05

  ISBN:9787221110763

  开本:32开

  【内容简介】

  本书是哲学大师冯友兰的人生哲思随笔集,内容分为“幸福人生的真相”“哲学与人生”“个人修养与人生品质”“理想与现实社会”“漫谈中国文化”五个部分,从这五方面教导年轻人怎么理解幸福、哲学与人生的关系,人与社会的关系,中国文化与世界的关系、怎么提高个人修养。

  【精彩试读】

  人生的四种境界

  人生有意义吗?对于这个问题,我的回答是“人生是有意义的”,但人生的意义常因个人的见解不同,而各有差异。一件事物的意义,各人所说可以不同,其所说的不同,乃因各人对此事的了解不同,人对于宇宙人生的了解程度可有不同,因此宇宙人生对于人的意义亦有不同。宇宙人生对于人所有的某种不同的意义,即构成人所有的某种境界。

  人生中的境界可分为四种: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和天地境界。现叙述于下:

  ※自然境界

  其特征是在此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顺着他的才能或顺着他底习惯与社会风俗去做。既无明了的目的,也不明了所做的各种意义,小孩吃奶和原始人类的“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都是属于自然境界,普通人的境界也是如此。

  ※功利境界

  其特征是在此境界中底人,其行为是以追求个人的利益为目的,其与自然境界不同之处是自然境界底人其行为无目的也不明白意义,功利境界的人他的行为确定的目的且能明白它的意义。这两种境界,都是普通一般人所有的。

  ※道德境界

  其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行义的。所谓义与利,并非各不相关,二者表面相反,实则相需相成。二者的真正分别,应该是求个人之利者为利,求社会之利者为义,亦即程伊川所说:“义与利之别,即公与私之别。”道德境界中的人,其所作为皆能为社会谋利益,古今贤人及英雄便是已达到道德境界的。

  ※天地境界

  其特征是在此境界中的人其行为是事天的。换言之,我的身躯虽不过七尺,但其精神充塞于天地之间,其事业不仅贡献于社会,更能贡献于宇宙,而“与天地比寿,与日月同光”。唯大圣大贤乃能达到这个境界。

  以上四种境界,各有高低不同。某种境界所需的知识程度高,则境界亦高;所需知识低,则境界亦低。故自然境界为最低,功利境界较高,道德境界更高,天地境界最高。因境界有高低,所以人所实际享受的一部分世界也有大小,一个人所能享受的世界的大小,以其所能感觉的和所能认识的范围的大小为限。就感觉而论,各人所能享受的世界很少差别,食前方丈与蔬食箪饮,并无多大的不同。若以认识了解而论,各人所享受的世界差别很大:如自然境界的人和天地境界的人认识不同,了解不同,因而这两种人所享受的世界,亦有很大的悬殊。四种境界,不仅有高低之分,还有久暂之别。因为人的心理复杂,有的人已达到某种境界,但因心理变化,不能常住于此境界中。作恶的人属于功利境界,有时因良心发现,做一点好事,在良心发现这一刹那间,他就入了道德境界,因未经过特别修养功夫,不能常住于道德境界中,过了一会以后,又回复到功利境界。若有人能常住在道德境界中,便是贤人,能常住在天地境界中,便是圣人。

  四种境界就其高低的层次看,由低而高,表示一种发展。前二者是自然的礼物,不需要特别功夫,一般人都可以达到。后二者是精神的创造,必须经过特别修养的功夫,才能达到。道德境界中的人是贤人,天地境界中的人是圣人,两种境界可算是圣关贤域。圣贤虽和众人不同,但他达到道德和天地境界,不必做一些标新立异的特别事。他所做的事其实还是普通人能做的事,不过他的认识比一般人高而深,故任何事对他都能发生特殊意义,此即所谓“极高明而道中庸”。

  【作者介绍】

  冯友兰,字芝生,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祁仪镇人。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4年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清华大学教授、哲学系主任、文学院院长,西南联合大学教授、文学院院长;第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至四届政协委员,第六、七届全国政协常委。曾获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印度德里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名誉文学博士。

 

责任编辑: 曹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