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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关东精神”的历史考释

2016-11-18 | 来源: 江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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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内移民进入东北(电视剧《闯关东》剧照)

      我们通常议论的“闯关东”是指从清朝顺治年间到中华民国这个历史时期内,山东、河北、山西等地的百姓,以流民的身份到东北地区谋生的历史,具体时间表是从顺治八年(1651年)至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凡299年。“闯关东”不仅是中国历史,也是世界历史上持续时间最长的移民史,迁徙人数也是中国历史以及世界历史上最多的,一般认为,人数在3000万左右。在他们近300年的奋斗中,不仅给我们留下了丰厚的物质基础,更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人文财富——“闯关东精神”。

  冒禁犯边,一往无前的气魄

  根据清朝在不同时期的移民政策,可以将清代东北移民划分为3个时期:即清初的招民开垦时期(1644年至1667年,即顺治元年至康熙六年);中期的封结东北,禁止汉民自由进入时期(1668年至1859年,即康熙七年至咸丰九年);从局部开禁到全部开放时期(1860年至1911年,即咸丰十年至宣统三年)。从时间计算看,清代封禁东北为190年左右,占清朝全部统治时间的70%以上。

  清朝封禁东北,是从康熙七年开始的,以后逐步加大力度。从其封禁的措施和范围,可以归纳出总封禁和具体封禁两个方面。总封禁就是严格控制关口、水路,规定:凡山东人出入关口,必须查明年龄、相貌、籍贯,造册移兵部。乾隆五年(1740年)进一步制定出关办法八条。其陆路,在山海关设官稽查,严禁随便出关,更不得移民。其水路,在今营口等处严查商船私携关内汉人移住东北。在东北地区,三年清理一次户籍,“凡非土著者例逐之归”,驱逐出东北,令其返回原籍。甚至“以照内地赋则酌增”的手段,通过加重赋税的手段以“杜流民占种之弊”,以上所述的一系列法令,可视为“总封禁”。

  在总封禁的基础上,在东北地区又进一步规定出更为具体的封禁区。主要有四个区域,一是设置柳条边,作为禁区分界线,隔离放牧打猎活动地区与农耕地区,不准柳条边以内的百姓越界到边外去耕种和居住。二是封山之禁,主要是长白山之禁,包括:移民之居有禁,田地之垦辟有禁,森林矿产之采伐有禁,人参东珠之捕采有禁。三是围场之禁,狩猎场所称为围场,这些围场专供皇帝贵族所用。清在东北设置了盛京和吉林两大围场。《大清律例·盗贼篇》对在围场伐木、打猎行为专门制定了严格惩罚的法条,包括杖刑、枷刑、逐回原籍以及流徙等。四是牧场之禁,牧场为八旗牧养马匹之地,亦禁百姓进入,更不得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不许占为他用。

  自乾隆至道光,除从外部严禁流民进入外,对已进入的流民,特别是封禁核心地区吉林地方的流民,采取经济上打击,行政上驱逐,法律上制裁,以致军事上镇压等高压措施。尽管如此,东北待垦的沃土,对鲁、冀、晋那些少地、无地、难以为生的农民都有巨大的吸引力。当时,山东省有句民谣:“穷走南,富进京,死逼梁山下关东。”如去水泊梁山造反一样,为死所逼,不流即死,冒死亦流,体现了不畏强权,勇于冒险开辟新生活的勇敢与气魄。

责任编辑: 曹淑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