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唱剧,是中国朝鲜族独有的戏曲剧种,是以朝鲜族说唱艺术“盘索里”为基础发展而成的。唱剧以唱为主,唱白结合,并融合舞蹈,运用多种艺术综合手段,分场、幕演出。朝鲜族唱剧音乐旋律优美,富有朝鲜族的鲜明特色与风格,具有很强的感染力与表现力。旋律丰富多彩,富有叙事、抒情、动态、声态、形态、空间态等表现功能,在中国戏剧剧种中独树一帜,是朝鲜族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艺术瑰宝。
朝鲜族唱剧具有百余年的历史。20世纪初期与盘索里一起,在朝鲜族聚居的地方流传开来,成为我国朝鲜族人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之一。民间艺人常常在修铁路、开矿山、进山冬采等劳动场所演唱唱剧、唱段。唱剧自传入之后伴随时代不断向前推进,不仅在演唱方式上有所变化,逐渐取消了诗唱、兼唱及旁唱,而且乐队伴奏也由传统的一人以鼓击节,发展成以民族器乐为主,辅以部分西洋乐器,总体上丰富了剧种的音乐表现力,有助于营造各种戏剧情境和体现不同人物的思想情感。
2016年,中国朝鲜族唱剧入选“吉林省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初审: 曹淑杰
复审: 郭帅
终审: 陈尤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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