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采参习俗历史悠久,相对集中在抚松县域。据《太平御览》记载,早在公元3世纪中叶,长白山区已经有人开始采挖人参。公元 705—926年的220年间,渤海国入唐朝贡94次,贡品中的人参主要是在抚松汤河口采挖的上等老山参。到明末清初,抚松地域采挖野生人参已成规模,成为当地人民群众主要的生产活动和生活的重要来源。

原始森林中人迹罕至,生存条件极为恶劣。放山人每年需要在山林中连续生活4个多月,许多人在放山过程中受伤或丧生。为保证生存和安全,需要具备科学的野外生存技能。同时为寻找、采挖、保存人参,同样要有科学的方法。为避免曾经发生和可能遇到的各种不测,需要确立一些规矩来约束和规范放山人的行为。
在科技落后的古代,人们对于放山过程中遇到的许多奇特现象无法解释,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迷信。同时,为强化约束力,也需要借助“神”的力量。经过千百年来历代放山人的实践,不断总结提炼,交流借鉴,逐步形成一整套由专用语言、行为规范、道德操守、挖参技术、各种禁忌、野外生存技能、专用工具器物等构成的独特的民间风俗。
经放山人师徒之间口传身授,世代相传,业已成为放山人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如今的老一代放山人,仍然自觉遵守这一古老的民俗。在中国各民族古老的习俗中,像放山习俗这样历经千年而至今仍有实用价值的并不多见。
近年来,以采参习俗为主的人参文化,已经引起国际上很多专家学者的注意和研究。一些经验丰富的放山把头因年事已高,很少带徒进山,有些老人相继谢世,系统掌握放山习俗的人已经不多,使得这一沿袭千年的习俗难以得到传承,处于濒危状态。
为有效抢救和保护这一习俗,2008年6月,“长白山采参习俗” 被纳入第二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申报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时,为便于公众理解和接受,经有关专家建议,将“长白山放山习俗”更名为“长白山采参习俗”。而在抚松地区民间,仍沿用“放山”这一传统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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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抚松县人参产业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