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的直播要做得更好一些,已做到常态化、小型化。哥伦比亚市当地电视台的一位女记者自己开着采访车,自己搬摄像机、三脚架、直播包,独立完成一条新闻的现场直播。伊拉克战争可以说是由美军导演的最大的电视新闻现场直播,它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然而,当美军冲进巴格达时,想进行网络直播,却发现那里没有互联网接口。
时至今日,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以及4G时代的到来,网络直播终于来到人们的面前。当电视直播的优势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当传统电视面对新媒体的冲击还自诩拥有直播的优势时,网络直播的崛起瞬间击破了电视直播的梦想。
二、网红:助推秀场直播
说到网络直播必须区分一下,第一类是表演类网络直播,第二类是新闻类网络直播,两者有很大的不同。先谈表演类网络直播,也叫秀场直播,说到它先要讲讲网红。网红是什么?相信不用解释大家都知道,有人说现在是网红最好的时代。那么,网红能红多久呢?这就不好回答了,因为它涉及到网红经济。有人说网红经济就是粉丝经济、社群经济,并不尽然。网红经济只是粉丝经济的一种。我们不妨从网红的历史说起。最早不叫网红,叫网络达人,从芙蓉姐姐到凤姐,更多是网络狂欢和粉丝文化。早期的网红赚不到钱。然而,到王思聪、罗胖、奶茶妹妹,再到新晋网红papi酱、咪蒙等,尤其是进入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社交让人们随时随地可以在网上进行交互、交流和交易,从而形成了网红经济。
准确来说,网红经济属于入口经济,它的背后是平台经济和关系经济。对于互联网企业来说,互联网用户的入口很重要。上千万级用户规模的一般是公司,上亿级规模就是BAT了。百度以搜索为入口,腾讯以社交为入口,阿里以电商为入口,都是满足用户某一方面的需求。自媒体的用户规模要少得多,一般是几十万、几百万,而且它们面对的往往是某个特定的用户群,我们把它叫做社群,它们提供的个性化服务也会有很高的用户粘度,这也是互联网平台所需要的。所以,我们不能只看到网红在屏幕上的表演,还要看到他们背后的东西:平台、供应链、经纪人、资本市场。互联网企业的供应链无论做得再好,如果没有很好的互联网入口,也是难以形成信息流、物流和交易量的。
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网红是一种稀缺资源。有人说网红三件宝:颜值、嘴炮、用大宝。首先要人漂亮,要能说、会说、瞎说,满嘴跑火车,哄粉丝开心,还要包装,化妆、服饰、道具,拼装备还须花钱。我觉得优质的网红远不止这三件宝,比如还有资本型的国民老公、奶茶妹妹,知识型的罗辑思维这样的网红。2016年7月13日晚,退休少将张召忠现身B站(bilibili弹幕网站)直播,并对若干时下热点发表看法。参与观看直播人数超过20万人次,张召忠共收到400多万积分(B站送礼单位),个人微信公众号涨粉5万多。如果没有当今发达的互联网商业,没有网红自身的条件和拼搏,没有背后的产业链支撑,网红也红不起来,撑不下去。
目前,网红的变现方式主要有:广告、分成及打赏、形象及版权等运作、电商及纵向产业型发展、网红名人化后的职场化。网红还可以全链条参与互联网经济,包括泛网红内容创业、经纪服务链条、衍生全链条(电商、动漫、游戏、影视、旅游等)、平台服务链条、资本整合链条等等。其实,网红或秀场直播是采用了网络游戏的商业模式,是通过提供服务来获取用户付费的模式。
美国也有网红。早在2007年Youtube就推出UGC频道,出现MCN的概念。MCN里面有很多小的工作室可以租用,有很多的道具可以用。他们帮助网红们持续创造内容,对这些网红进行打包分类。每个网红背后都是一套针对他们粉丝的数据,这个数据可以分析出他所代表的垂直领域到底是怎么样的。那么,他们是怎么盈利的呢?单个网红自己接广告没有持续性,MCN可以帮助他们完成持续性。美国网红就像明星一样,中国也在学习这套机制,因为有了这套供应链系统,网红的生态持续性和专业化,变现的能力都会得到提升。日前,上海戏剧学院陈永东副教授将中美两国网红作了一个比较:(1)美国网红生态更完整;(2)中国网红变现能力更强,更依赖社交媒体的流量;(3)微博成为网红打造个人IP的重要平台;(4)中国网红潜力更大。
陈永东认为,中国网红生态不完整,变现能力却更强。那么问题来了,一台电脑,一个摄像头,一个麦克风,这些简单的标配一旦和网络直播平台结合,就可以瞬间把一名主播的日常生活展现在全世界观众的眼前。从最初的游戏竞技直播,到唱歌、吃饭、钓鱼、旅游,直播内容花样翻新,令人眼花缭乱,然而,部分主播却一再冲击伦理道德的底线。日前有一网红在广州地铁上表演各种怪诞的动作并在网上直播,由此引来围观。如此不择手段的吸睛尽管能够迎合某些网民的好奇心,但同时也在污染公共空间、损害公众利益,他也因此被警方拘捕。2016年7月12日,文化部公布了对一批网络表演平台的查处结果:26个网络表演平台被查处,关闭严重违规表演房间4313间,整改违规表演房间15795间,16881名违规网络表演者被处理,被查处的主要原因是传播淫秽、色情、暴力、教唆犯罪、赌博等内容。但无数的摄像头和直播节点也让监管者防不胜防,笔者认为单纯经济处罚对网络直播产业来说触动甚微,应该寻找产业链中的关键点,对其进行针对性打击。毫无疑问,行业应当加强自律,需要对主播加强监管。
克莱·舍基在他的《认知盈余》一书中写道,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不少短暂的闲余时间,只是有人什么也不做,有人总是做着什么。互联网和手机为我们打发这些时间提供了最便捷的方式,而网红则给那些精力充沛的年轻人提供了他们喜欢消费的东西。与传统意义上的电视直播不同,如今网络直播提供的不只是内容产品,还是一种服务产品,其最大的特点是互动社交。一女生每晚直播吃饭就月入1万多,凭什么呀?有人说得好:哥抽的不是烟,是寂寞;姐看的不是直播,是消遣。好比一屌丝在街上搭讪女神,会被骂臭流氓,但在直播间里就可以放肆“幻想”一番,虚拟空间里的互动满足了粉丝闲余时间的消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