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厅遗址
嘉庆二十年,吉林将军富俊上奏六雅图因病解职回旗休养的奏折。
清仁宗 嘉庆
在明朝,“厅”本来是在一个知府管辖区域内负责某个专项事务的机构,比如水利厅、海防厅、捕盗厅,和今天政府的厅局很相似。但清朝又将其进行了变通和创新,将在少数民族或少数民族与汉族杂居的地区创立的行政区划称为“厅”,这种“厅”有自己的行政区域和“刑名钱粮”职能,与府州县并无二致。其正印官仍旧称为同知或通判,一般的通判或同知都加上 “理事衔”,即表示其有权利处理汉人和满蒙等少数民族之间的纠纷。清代长春厅、理事通判存在的时间,从嘉庆五年(1800)开始,直到光绪八年(1882),长达80多年。现在能考证出来的通判达48任,我们来说说首任理事通判六雅图。
六雅图的出身
六雅图,在清代公文中有时也写成陆雅图,为蒙古镶黄旗色布兴额佐领下人,是理藩院八品笔贴式。在来长春任职前,他已经提升为驻伯都讷的委署蒙古主事。伯都讷委署蒙古主事这一岗位,是乾隆二十六年时开始设立的,职责是专门办理伯都讷地方的“蒙古命盗案件”,其人选是由理藩院从本院笔帖式中遴选。因为是前往边远省份,伯都讷与蒙古地区相临,经常发生各类案件,于是选人标准定为“办事好、通蒙古语”。理藩院选定人员后,要由吏部带领引见,经皇帝面试,才能派驻伯都讷。
乾隆还规定,委署主事3年就更换一次,这3年时间“办事果好,准吉林将军保题坐补主事”,也就是试用期达3年,才能实任,成为六品主事。六雅图在伯都讷时,还没有实任,即补授到长春厅任六品通判,这说明他在伯都讷的工作完成得十分出色。从清代东北、西北等边疆地区创设州县的记载可知,各厅州县首任主官必须是精明强干、通达政体之人,因此在人选上也非常慎重。让六雅图出任长春厅第一任通判,可能是考虑到他有长期的地方工作经验,对这里的民情比较熟悉,还因为他原来的职责,与长春厅“管理词讼,承办命盗案件”这一主要岗位职能契合度高。
根据《吉林志记》记载,六雅图第一次任职为7年,在嘉庆十二年时因病回旗休养。嘉庆十六年,他再次担任长春厅通判,直到嘉庆二十一年止。这样前后在长春任事有十余年,从目前材料可知,只有他与后来的松鹤在长春任事达10年以上。
奉令修筑长春厅衙署
长春厅设治时,全厅只有2300多户,人口也就一万多人,地广人稀,相对于长春府时期几十万人口相比,管理难度当然要小得多。当时长春厅通判的职责,已经明确为“弹压地方,管理词讼,承办命盗案件”;而且规定区域内耕地和人口数目只能以嘉庆四年吉林将军秀林查办时的数目为标准,以后不能增加,就是那么多人,就是那么多地。如此看来,长春主官职责并不繁重,但实事并非如此。
当时长春是几十里荒无人烟,这里的流民多年无人约束,好斗成性,管理起来也是有难度的;筹备一个地方行政机构,千头万绪,纷繁复杂,一切都要从零做起,诸如“廉俸役食”“建置衙署”“文武学额”“增设弁勇”等事,在吉林将军奏请“详定”后,首任主官就要着手操办。好在当时长春厅流民没有学习的需求,还没有被分配学额,不用创办官学,这样,六雅图除了组建自己的机构,要承担的主要工作就是“建置衙署”。建署工程也是很劳心费神的,长春本地没有高大树木,也没灰窑,建筑材料如“木植”“灰斤”要到二百里外的吉林去采购。既要保护工程质量,还不能让费用超支,因为建署费用已事先确定好并上报给工部,如果有超支,六雅图自己承担超出部分,还要被参。根据文献记载,长春厅衙署是当年即修建好的,包括大门二门在内的通判衙署27间、巡检衙署9间,以及监狱10间,整个工程花费当时预算二千八百多两白银,比预算节省一百两白银,可见六雅图办事效率是很高的。
全面清查土地和人口数目
长春厅建立的时候,嘉庆帝虽然同意设立长春厅,但他要求全面“清查户口”,不许添居一户,不得再开垦一垄。吉林将军也下令给长春厅,要求每家要按“本身所开熟地数目耕种、纳租、发种”,并“发给种地人民执照”,作为土地所有权的凭证。开展人口统计,才能更好地限制外来流民进入长春,严控每家每户土地数目,达到朝廷的要求,这就成为六雅图上任后的核心工作。 从乾隆五十四年流民进入这里开始,到嘉庆五年,长春厅所在的地域虽然开发达十一二年,但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土地管理制度。吉林将军秀林虽然查办出流民已经开垦26多万亩的土地,但他只负责清查土地数目,无权发放地契一类的文件。这26万亩土地,多数揽头从蒙古王公那里包来,再分包给流民。农民们或者只有非正式的白契,要么毫无凭证。而地契多是 “契纸潦草”,真伪难辩;地契上写有的“亩数不实,姓名讹舛”。还有一些耕地 “界线牵混,顷亩不清”,为争夺地权而发生的相互之间控案极多。还有一部分人,更是把目光盯在荒地上,为争取余荒的开垦权也互相到官衙告状。而实际上对余荒的开垦,在当时是违法行为,因为朝廷规定不能多开一垄了。
面对混乱局面,当时六雅图的任务是完成各户的土地确权,为此他要经常下乡,详细清查每家的实有地亩数、耕地界线等等,做成档册上报,以备存查。在清查过程中,凡是丈量并得到官方承认的土地,都发给 “熟地执照”,这就等于农民对土地的租种权。长春厅面积辽阔,从当时的衙署到北边境的纪家窝堡二百多里,六雅图要经常下乡清查验看,当时交通不便,一次往返就要数天时间。一次全面准确的清丈工作,一般要用二三年时间,费工费时。不知道六雅图用了多久才完成最后的清查工作,但至少到嘉庆十年十月份,六雅图曾给恒裕乡六甲农民发土地执照,这时距长春厅成立有5年时间,可见这项工作是非常艰难的。然而更难的是,一面是对旧有土地的丈量,一面是大量流民的涌入,新的土地不断被开垦,然后再清查的循环,也注定这种对人口和土地的清查工作是无休止的。比如嘉庆十一年,长春厅就查出续来流民1594户,随后吉林将军奏明后,又要对这些新来流民所垦土地进行查丈,这次直到喜庆十三年春天才完成。这种边查边有流民进入的局面,至少持续到道光四年道光帝处理了一批官员,才得到一点控制。 在加强土地管理的同时,六雅图还加强了户口管理,并给这些流民们发放了门牌。当时的门牌也称“户口执照”,为纸质,功能相当于今天的户口簿,但上面所录信息更为详细,诸如户主姓名、原籍,口数、住址,以及拥有的土地亩数等等。为了遵奉皇帝“不准多添一人”的谕旨,六雅图到任后,在土地清查的同时,还 “彻底清查民户姓名,人口”,并填造了表册上报,以备存查。核对无误后,就可以发给门牌。最晚在嘉庆七年八月时,这种门牌已经发到了怀惠乡三甲,门牌还盖上“长春厅理事通判之关防”,具有法律效力。加强户口管理,确实发挥了防止 “奸徒”欺诈,“以安民业、以便稽查”的作用,但从根本上说,这种户口管理措施是清朝加强对人民监管的重要手段。
承办税收等杂事
吉林将军在最初奏请设长春厅的时候,是想仿照吉林厅征收土地税的,但这一想法受到嘉庆的申斥。嘉庆说:让流民住在这里,对流民和蒙古都是有利的事,如果收租,“竟似利其租入,岂朕爱养蒙古之意?”此后才有土地税都归蒙古王公征收的做法。嘉庆帝同意土地租由札萨克王公亲自收取,不用长春官方催办。但长春厅流民十余年来已经毫无约束,天高皇帝远,根本就不遵从蒙古王公的号令,从嘉庆六年开始,曾连续3年“拖欠租息”。
没有办法之下,吉林将军只好给六雅图下令,要求他从嘉庆九年开始查明各家的 “积欠地租数目”,分4年代收。
在替蒙古王公收税的同时,六雅图要参加地租的散发。因为当时规定,这些地租银,上至札萨克王公,下到骁骑校,按兵逐户,都要分得一份。皇帝还怕札萨克借机贪污,于是规定长春厅通判必须会同参与。当然,这也给六雅图增加了一定的工作量。 从制度上说,长春厅确无“钱粮”事项,但这不是绝对的。长春厅衙门还要向一些特定的商品进行征税,即“烟酒、牲畜税”,这是长春厅最早的税种,为此长春厅还专门成立了税局,还在嘉庆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奉到了税局关防,可见这是一个长春厅衙署中的正式机构,负责者当然还是六雅图。他从拿到关防这天开始,就向从事烟酒和牲畜交易者征税,到第二年年末,共征税银306两,并把这个数目作为以后每年的征收标准,即每年最少不能少于这个数目,实际上这是不公平的,因为这次征收的时间跨度并非一年,而是13个月,这变相地给长春厅农民增加了负担。
烟酒、牲畜税征收工作在六雅图任内还是很有成效的,因为长春第二任通判阿成就受到了朝廷的批评。阿成在其任职4年,人口大增,但税款没有增加,朝廷认为阿成征收不利,并让吉林将军专门派来一名旗员协助他收税。
从后来的反响看,六雅图上述种种工作,是得到朝廷认可的,否则,也不会他在生病开缺之后,于嘉庆十六年复任长春厅通判。
强化保甲制度
嘉庆十六年六雅图复任时,长春厅形势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就连六雅图自己也说: “民户倍增,词讼冗繁”。新的统计显示,这年三月,长春厅新陈流民已达到13887户,开垦的土地近40万亩。从大局来说,康乾盛世之后,社会不再如原来那样安定,为稽查盗匪,从嘉庆十六年开始,朝廷要求吉林省强化地方保甲制度,规定各乡要立一名总约,百户设一名保长。正印官还要将所管的户口数目、姓名造册“分执严管”。为此,六雅图再次开展清查工作,发放新的门牌。
嘉庆七年那次门牌发放,是为摸清长春厅的人口和土地底数,而这次的门牌发放,是要推行“互相稽查”制度,类似于连坐,如有哪家有“窝盗、窝娼、诱赌不法情事”,每家都有义务进行揭发检举,可以互相之间告发。六雅图也提出,要通过这种措施,让奸伪、盗贼都无处藏身,词讼可以减少,打造出“四民宁谧”的局面。
从现存门牌显示,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初一日是个发放门牌的日期,发放对象是怀惠乡一甲十六牌的民户,来自于河南省汤阴县的吴自元。根据清代的办事程序,这种执照发放,并不是核对一家就发给一家,而是统一集中发给。这至少说明,嘉庆十九年年末,长春厅新的保甲制度已经全面施行了。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长春厅的社会治安状况,但实质上是清朝对人民加强控制、防止人民反抗的手段。
因病离职
嘉庆二十年,六雅图已为古稀之年。在这年六月,他因为公事经常下乡,“感受暑湿”,导致旧病发作。这年的八月中旬,他向吉林将军富俊递交的辞职报告,在这份报告中,六雅图说:我今年已经70岁了,“共食俸二十年”,其中在长春厅任通判有10年时间,现在臂腿经常痛疼,“医治不能即愈,诚恐贻误公事”,所以想解任回旗治病。在清代,凡是官员因病辞职,必须经过上级派人验看属实,才能被批准。收到这个申请后,富俊立即派人来到长春厅验看,六雅图也确实不是装病,于是富俊在九月初八上奏朝廷,汇报了六雅图的情况,并强调长春“近日生齿日繁,稽查不易”,要求派一名得力人员来接替六雅图。这一奏请得到皇帝的批准。按清代程序,从皇帝朱批,到吏部选人、验看、引见,再来东北任职,是需要一段时间的。根据成书于道光七年的《吉林外纪》记载,六雅图是在嘉庆二十一年离职,由满洲镶黄旗人福讷接任。六雅图再也没有回到长春厅的岗位上,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总的来说,六雅图作为长春厅的开创者,任职长达十余年,设立乡甲,建衙署,清查人口,清丈土地,建立起完整的行政管理体系。特别在对待流民上,设长春厅之时,朝廷就规定“除已垦熟地及现居民户外,不准多垦一亩,增居一户”,但到嘉庆十一年,长春厅又增加了七千多人。虽然流民的进入是一种历史的必然,与各关口平日稽查确有不严有关 ,但六雅图对这些流民并没有进行阻拦和驱逐,这些“无业流民”才得以在长春厅立足安身,不再流离失所,从这点上看,六雅图确实是一名合格的父母官。这些流民是长春最早的开发者,他们挥洒汗水,开垦出片片良田;这些流民聚集成群,形成了万宝山、朱家城、瓮克等一个个有名的村屯,这其中就有今天长春城市的起源之地—宽城子,所以说六雅图是今天长春的开创者,当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