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人与现实:“诗传”传统或“当代杜甫”
最出格的一次,我模仿中唐诗人张籍
偷来一本《杜工部全集》,在街边
把它烧成了灰,拌入饭中
吃得热泪滚滚
——雷平阳:《行为艺术》
20年来我们谈论得越来越多的一个话题就是诗歌和现实生活的关系,然而我们的诗歌却并未发生明显的“升级换代”般的变化。无论是日常时刻还是非常时期,“诗与真”一直在考验着每一个写作者。
不容忽视的是诗人对现实生活的介入能力已经整体提升,尤其是2008年的“抗震诗潮”以及2020年的“抗疫诗歌”让我们看到了诗歌的“现实感”以及“诗传”传统。在特殊时期诗人从社会公民和良知道义的角度写诗是必须受到尊重的,这也是诗人不容推卸的责任,当然同样不容忽视的是评价诗歌自有其本体和内在标准,即谢默斯·希尼所说的“语言的民主”。
对于20年来诗歌与现实关系的判断已经出现了不同的声音,但是在“诗人”的社会身份、文化角色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的今天,在诗歌观念以及生活边界都同时发生了剧烈变动的时刻,诗人与现实的话题反倒是具有了紧迫性。2003年蓝蓝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对于我个人的写作,缺少的首先不是技巧或技术,而是与生活发生的联系,是对事物长久的专注和倾心之爱,是脆弱心灵在接触到生活那一刹那间必不可少的敏感和想象力”(《新世纪十年:我的诗路历程》,《诗探索》2010年第4辑)。
今天的诗歌越来越强化的正是“个体”和“碎片”,即使涉及现实和社会话题也更多是充满了伦理化的怨气或者是浮泛的虚空的赞颂。当用终极意义和未来性来衡量诗人品质的时候,我们必然会如此发问:当代汉语诗人的“杜甫”在哪里?为此,越来越多的诗人强调“有难度的写作”。欧阳江河就认为长诗写作是对当下语言消费现象的抵制和对抗,写作就是要表达一种反消费的美学诉求。在我看来,当下的长诗写作更多凸显的是碎片化时代的语言焦虑。诗人主体精神的建构和诗歌话语谱系的达成有时候更容易在主题性的组诗和长诗中得到验证、累积和完成。这20年产生的百行以上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长诗不下六千首。从更长时效的阅读时期来看,长诗与总体性诗人往往是并置在一起的,二者在精神深度、文本难度以及长久影响力上都最具代表性,正如吉狄马加所指出的:“达尔维什晚期的巅峰之作长诗《壁画》,让我阅读之后深受震撼,这个版本也是薛庆国先生翻译的。达尔维什早期的诗歌基本都是抗议性的诗歌,当然它们也是极为优秀的,但是从人类精神高度的向度上来看,《壁画》所能达到的高度都是令人称奇的。我个人认为正因为达尔维什有后期的那一系列诗歌,他毫无悬念地成为了20世纪后半叶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吉狄马加:《在时代的天空下——阿多尼斯与吉狄马加对话录》,《作家》2019年第2期)
曾经一度“西游记”式取经于西方的中国诗人近年来越来越多转向了汉语传统本身,有了越来越清晰的“杜甫”的当代回声。人们习惯性地把杜甫限定在社会学层面的“现实主义诗人”,但对“现实”“现实主义”的理解恰恰应该是历史化的。杜甫是我们的“同时代人”,杜甫是我们每一个人,所以他能够一次次重临每一个时代的诗学核心和现实场域。
杜甫式的“诗史”“诗传”传统正在当下发生着越来越深入的影响,“杜甫的意义不在于他写出了诗歌里的悲苦,在于他一直寄身在生活与诗歌的现场,他的写作剜肉泣血,呈现了生命渐渐耗尽的过程。”(雷平阳:《诗歌本未没落 何来复兴——答<都市时报>记者吴若木问》,《温暖的钟声:雷平阳对话录》,杨昭编选,中国青年出版社2017年,第127页)。
而20年来,“诗歌与现实”“诗歌与大众”的争论几乎从未停止,尤其是在新媒体、自媒体构成的强社交媒体参与到整个诗歌生态当中来的时候,这些“老问题”被不断推搡着予以扩大化的热议。从“主题学”或者“类型化”的视野来进入这20年的诗歌,我们会发现大量诗歌都与“城市”“乡村”“城乡结合部”“乡土”“乡愁”“还乡”有着密切联系。而这么多在主题和谱系学上相近的诗歌文本的出现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我想这并不是编选者和刊物的趣味或者标准问题,而是牵涉到当下诗歌生态和诗人所面对的一个现实,即阅读的同质化、趣味的同质化和写作的同质化。21世纪以来的主题化、题材化和伦理化的写作趋势非常明显,而我们一再强调诗人和现实,但是却往往是在浮泛的意义上谈论“现实”和“现实主义”。当21世纪以来诗歌中不断出现黑色的离乡意识和尴尬的“异乡人”,我们不能不正视社会分层化的现实以及城市化时代对乡村和地方性知识所产生的影响。
而城市和乡村无论是现实情形还是在诗歌中已然形成了直接对应甚至对峙化的空间,实际上不只是中国发生着二者对立的情形,在世界范围内则这种情况早已经发生,“对于乡村,人们形成了这样的观点,认为那是一种自然的生活方式;宁静、纯洁、纯真的美德。对于城市,人们认为那是代表成就的中心:智力、交流、知识。强烈的负面联想也产生了:说起城市,则认为那是吵闹、俗气而又充满野心家的地方;说起乡村,就认为那是落后、愚昧且处处受到限制的地方。将乡村和城市作为两种基本的生活方式,并加以对立起来的观念,其源头可追溯至古典时期。不过真实的历史历来都是多种多样的,多得令人惊异。”(雷蒙·威廉斯:《乡村与城市》,韩子满等译,商务印书馆2016年,第1页)
著名批评家陈超早就注意到诗人与“乡土”之间特殊关系,尤其是对感伤化的乡土写作提出了批评,“一般地说,诗歌整体语境构筑于回溯或追忆之上,诗人往往会以失落、怅惘的情致贯穿经络,这几乎是相沿不替的种族诗歌审美性格。长期以来,众多乡土诗人铸形宿模,延续了这路‘感伤乡土诗’的语境。众口一声的挽歌合唱,天长日久会渐渐损坏我们的听力。”(陈超:《“融汇”的诗学和特殊的“记忆”》,《当代作家评论》2007年第6期)在“故乡”和“现代性乡愁”面前,诗人应该将外在现实内化为“现实感”和“精神现实”,而非惯性的社会学理论学的阅读和指认。即使是同一个空间,不同经历的人呈现出来的感受和面貌却具有差异。空间和地理都是实践化的结果,是人与环境、现实相互影响和彼此怀疑、辩驳、确认和修正的结果。与此同时,这一过程也是感知、经验化、想象化和修辞化的,甚至在特殊的时代伦理的影响下,写作和空间的关系同样规避不了伦理化的冲动。
文学行为与行动实践之间是有差异的,甚至有时候我们不能从行动派的角度来规范和要求一个诗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学性,比如拒绝城市阴暗面的人并不一定必然或天然地居住在乡下。即使如何强化诗歌的“社会功能”,人们都应该注意到这是以语言为前提的。
一个诗人除了具备“现实感”和“时代性”之外还必须具备“创造力”和“超越性”,我们需要的是寓言之诗和精神事件式的诗,而这抵达的正是语言和情感甚至智性的深层真实。正是得力于这种“变形”能力和“寓言”效果,诗人才能够重新让那些不可见之物得以在词语中现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