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史留名的李金镛 长春文史-文化 曹淑杰 336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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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史留名的李金镛

2021-04-23 15:50 | 来源: 长春日报

  清代长春历任官员中,李金镛是最有名气的一位。他在长春任职近3年,清剿盗匪,改善民生,发展教育,给长春带来了巨大变化。由于李金镛一生鞠躬尽瘁、政绩卓著,在他去世后,朝廷按照“军营积劳病故例”予以赐恤,光绪帝亲自为他撰写祭文。此外,官修的《清史稿》也专门为其立传,在清代长春的所有主官中,他是唯一获此殊荣者。

  壹 出身平民 弃商从政

  李金镛,字秋亭,号翼卿,江苏无锡人,生于清道光十五年(1835年)七月二十七日,卒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八月初四日,终年55岁。据说其远祖是北宋末年抗金名臣李纲,但他的父亲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李金镛长大后,协助父亲经商,曾在无锡城开设同丰参药店。据记载,李金镛很同情平民百姓,曾叮嘱账房,如果顾客付不起钱,也要先出药救人。最终仍付不起药钱的,也不会强行追讨。如此一来,同丰参药店声名远播。在李金镛的经营下,同丰参药店不断发展壮大,还曾在常州开设西丰裕药店、东来裕药店两处分号。后来,李金镛赴上海经商,与人合资在城隍庙附近开设了李家客栈,还与江浙巨商交往,结识了李鸿章的弟弟李鹤章,并深得其赏识。

  富裕起来的李金镛,经常将经商所得用于救灾及家乡公益事业。他曾出钱在家乡建“保婴堂”“清节堂”等,收留无家可归的孩子和老人,还与父亲倡议集资整修杨家圩、界溪圩堤岸。咸丰十年(1860年),他带头出资在镇江、丹阳等地设粥厂,救济因战争而流离失所的难民。他为家乡父老办理慈善赈济,经手的善款“涓滴无私”,广受赞誉。

  25岁时,李金镛开始走向仕途,但并不是以科举的方式实现的。少年时代,他只在私墪中读过书,并没有考取秀才。咸丰十年,他花钱捐了监生,还捐纳同知衔。这一年,他在李鹤章的介绍下投身淮军,李鸿章很器重他,还为他奏请赏戴花翎。第二年,李金镛因捐输军饷而取得同知衔,从此成为清朝的官员。

  此后,他跟随李鸿章和左宗棠的部队,筹办军粮。光绪二年(1876年)和光绪五年(1879年),江苏徐淮一带及直隶、河南先后发生旱灾,李金镛筹集巨资,亲往灾区助赈,深受灾民爱戴,直隶景州的灾民甚至为他建造了“李公生祠”,可见他在民间的影响力。光绪五年,他又加捐知府衔,出色地完成了赈济灾民、修理永定河堤等各项任务。

  光绪六年(1880年),吉林将军铭安改革官制,奏请朝廷派一批能力强的官员来吉林,李鸿章就向朝廷推荐了李金镛。这年十二月,李金镛来到吉林。还有一些史料记载,铭安奏请调派内地官员时,多数人“以吉林穷边地瘠,又苦寒,无肯往,而金镛请行”。官员由于吉林条件不好而不愿前来任职,这在清代是极为常见的,而李金镛自愿赴任,说明他是想干一番事业的。否则凭借他的才能及与李鸿章的关系,在内地省份谋一个好差使是很容易的。

  根据当时的政策,李金镛到任后,需要先在杂职上试用一年。他先是从事清讼审盗等工作,不久后被派到珲春办理屯垦事务,此后又奉命查勘图们江边界。他多次同俄国强力交涉,仅一年,便“招携怀远,弹盗辟荒,治行闻中外”。一年试用期下来,铭安对李金镛很是满意。光绪八年(1882年),吉林厅升为府治,李金镛成为第一任知府。由于没有“赴部引见”的经历,他只是“署理”,并未“补授”。但这并不影响李金镛的工作热情,在吉林府任职的短短9个月里,他整顿钱法,改革税收,开渠引水,排涝抗旱,做了大量工作。光绪九年(1883年)十月,在一片颂声中,他又被刚到任不久的吉林将军希元派往长春,署理长春厅抚民通判。

  贰 任职长春 有守有为

  光绪八年,长春厅主官从理事通判改为抚民通判,但是此后的一年中,一共换过4任抚民通判,均未给长春带来根本性改变。后来的吉林将军长顺曾对此有过总结,他说长春原本民风淳朴,容易治理,但从咸丰年间开始,马贼肆扰,恶棍横行,流民增加,案件增多,而地方官为图一时之安,隐忍苟且,致使官民对立加剧。吉林将军铭安的继任者希元也说长春“号称难治”,很多官员无法在此开展工作,所以特意将李金镛派往长春,让他对长春“随事整饬”。由于李金镛是候补知府,为从四品,而长春厅抚民通判为五品,属于“高职低配”,所以只能用“署理”的方式任职。“署理”的期限一般为一年,但李金镛却在长春“署理”了近3年时间,希元大概是想给他充足的时间解决长春的问题,把这里治理得更好。

  李金镛初到长春时,这里“盗风正炽,劫案山积”。“巨寇”苗青山是盘踞长春的最大的黑恶势力,他“方盛党羽,交结官役”,欺压良善,势力极大。因为有官员作为保护伞,他甚至“白昼横行,莫能掩捕”。李金镛到任后,立即“密遣死士”,将其诱捕归案。苗青山的党羽密谋劫狱,可是还没等这些人动手,李金镛就抢先一步将其斩首示众。随后,他又迫使另一个势力较大的盗匪高福率部投降。一时间,“群盗披靡,相诫勿犯李公境”。从此,长春厅范围内“素炽盗风”全部平息,百姓安居乐业。在清剿盗匪、打击犯罪方面,李金镛可谓战绩卓著,抓获苗青山等出名的大盗15人,剿灭小股盗匪不计其数。正是因为此项功劳,光绪十二年(1886年)五月,李金镛被希元擢升为道员。

  在清代,讼断能力和水平是衡量官员优秀与否的第一标准。除了打击黑恶势力,李金镛还“长于折狱”,到任才5个月,便清查陈年积案600余起,“夙昔积案,多所平反”。

  李金镛还将百姓利益放在第一位。他在职时,蒙古王公提出丈量西夹荒,而这里的农民早在咸丰七年(1858年)就与蒙古王公达成协议,一次性交租,永不勘仗,并在长春财神庙立石碑作为凭证。可是蒙古王公后悔了,三番五次找到理藩院要求重新勘仗收租。理藩院给吉林将军希元发来咨文,李金镛便拿着财神庙的石碑拓片找到希元。《吉林通志》对此的记载简短而精彩:“金镛挟碑文谒将军,为民请命,曰:‘诚知清丈则公与某各有所得,然如民何?’将军闻之愕然,奏罢其事。”可见,为了维护百姓的正当利益,李金镛甚至敢于犯上,有胆有识,不卑不亢。

  李金镛平时从不摆架子,不以父母官自居,下乡时“轻骑简从”,每到一个地方,都要和百姓谈“孝悌力田等事”,“絮絮温语”,如“家人父子”,气氛和谐。

  在改善民生方面,李金镛“创书院义塾,建同善堂,养济院,牛痘、掩埋、施棺诸局,以养以教”。同善堂后来虽然停办,但在宣统年间其组织架构仍存,并有一笔发商生息的巨款。后来,长春知府何厚琦以这笔钱为基础,开办了长春工艺教养所。

  叁 兴建书院 发展文教

  在李金镛的所有措施中,最让后人念念不忘的是他兴建养正书院,开启长春文教事业的先河。

  在我国古代,一个地区的文教兴盛程度,代表着该地的发达程度。李金镛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他向吉林将军希元奏请兴建书院,希元对他的这一想法表示赞扬和支持。

  为了兴建书院,李金镛自捐俸银一千两,还号召地方士绅集资办学,得到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短短3个月便集资9万多吊钱。光绪十年(1884年)四月,长春老城北城后堡一块面积为“一垧四亩三分七厘五毫”的土地被买下。当年八月,养正书院在此建成,名称来源于《易经》的有关内容。对此,李金镛解释说:“讲求乎诚正修齐之道,操习乎记诵辞章之术,迨至下学渐臻上达,是养正之意”。

  在书院选择奉祀哪位先贤大儒,也就是选择何种儒学流派时,李金镛原本主张“奉朱陆为栗主”,计划聘请名儒向长春学子传授宋代儒学家朱熹和陆九渊的学说,使“萤案鸡窗之士,识鹅湖鹿洞之规”。吉林将军希元则认为,书院中应“或祀五子,或专祀朱子”,因为“陆王之学,高明者自知讲注,断不宜于学之始先歧趋”,“若重道统,即有宋一代,亦不当止祀朱陆二儒,所拟尚未妥协”。希元让当时的吉林分巡道顾肇基对此多加指导,顾肇基也不同意同时讲授朱陆二人的思想主张,因为后世儒学分别拥护朱熹和陆九渊的学说,甚至“各挟一家,互相攻讦,而朱陆异同之辨,竟成聚讼”。他认为,养正书院要“以制义课士”,那么“四子书注以朱子为集大成,自当专祀朱子”。这实际上是顾肇基依照希元的意思,为养正书院选择了儒学流派。因此,长春养正书院只祭祀朱熹。

  为使学子们受到更优质的教育,李金镛从北平樊城聘请名儒担任山长,规定书院的山长和主讲可以不拘科第,只要“学识闳通”即可。他亲自主持本郡童子试,选拔入院读书的童生,民国初年曾出任黑龙江都督兼民政长的宋小濂就是其中之一。为维持书院和养济院等慈善机构的开支,李金镛采用劝捐的方式,募集数万吊钱,发商生息。

  对于书院的布局,《长春县志》有明确记载,包括前讲堂、后正屋、东西住屋、东西号舍、大门等,共51间。这些建筑并非全部服务于书院,李金镛“念及此间并无校士文场”,就在书院的前半部分,“二门内仿试院式,起龙门一座”。这座龙门,就是长春厅试的考棚,其主体部分就是前面提到的“东西号舍”,共18间,平时是号舍,科举童子试时“兼为校士之地”。有人认为,长春是从此时起才设有考棚的,这是一种误解。同治十一年(1872年)时 ,长春、伯都讷两厅建文庙,设儒学。这年七月二十日,吉林将军奏请将原来设在省城吉林的岁考,改由吉林、长春、伯都讷三厅各自“考试录取”,得到了朝廷的同意。一般设立专学之后,都要建立考棚,长春的考棚应设立于光绪元年(1875年)。这一年,吉林将军上奏折,提出在长春和伯都讷建考棚。起初,每次厅考的考棚都是临时搭建的,而厅考是在冬天,简陋的考棚无法遮风挡雪。对此,李金镛曾在公文中说:“每届考试,结蓬为屋,既患风雨相欺,又虑关防未密。”而李金镛所说的“此间并无校士文场”,指的是没有固定建筑,而不是此前未设考棚。考棚建筑和书院一同完工,建成后“气象规模尚觉宏敞”。从此,考生们再也不用在冰天雪地中完成自己的试卷了。

  为表彰书院的建设者,李金镛还上奏希元,请求对捐银千两以上的邵占元、王国桢、高玉等人进行奖叙,如加捐监生,或加捐职衔等。李金镛还特别提到,长春士绅刘维邦、张献庭二人在建造书院过程中,督工筹垫,付出巨大。而且书院落成后,一切应办事宜也由二人“妥为部署”,时间达两年之久,十分辛苦,所以“刘维邦请奖翰林院待诏职衔,张献庭请奖翰林院孔目职衔”,以示激励。但吏部只同意对捐钱的人加捐虚职衔,不能加捐监生。对于协助出力的刘、张二人,吏部的答复为,必须看二人捐出多少钱,否则“无凭核办”。也就是说,在吏部看来,对国家、社会的贡献,只看出钱数量,不看出力多少,这让李金镛感到十分遗憾。

  兴建养正书院是长春文化发展的“奠基之举”,从此长春文风日盛。对此,李金镛功不可没。

  除兴建书院外,李金镛对于长春厅厅试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光绪十二年(1886年),李金镛亲自主持厅考,有304人参加考试,为历年之最,可见当时长春文化教育事业日趋繁荣。当年,李金镛为学子们所出的正场试题分别为:

  首题:而成教于国孝者。

  次题:其尊德乐道者,不如是不足与有为也。

  诗题:赋得“学然后知不足(得知字五方六韵)”。

  恭默:“夫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至“皆为异端屏绝”。

  根据史料记载,李金镛在长春任职近3年,在清盗安民、发展文教、改善民生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使得“民风丕变”。一时间,长春百姓颂声载道。强盗们都把抢到的东西送回去,说“毋怒公”;无理上访的告状者也互相告诫,说“毋欺公”;街头唱曲的人唱的是《李公德政歌》;书馆里的说书人讲的是《李公龙图案》;社会各界都称他为“循吏”,或者叫他“李青天”。在长春,李金镛收获了百姓的十足口碑。当然,李金镛在长春成就的一番事业,离不开幕友的支持。在筹建书院过程中,吉林将军希元曾在公文中要求李金镛不要“假丁胥幕友之手”,因为希元对小吏、幕友这两类人非常不喜欢,他认为吏治不正,与这两类人有直接关系。但是,李金镛的幕友秋桐豫,却是个能力很强的人才。秋桐豫,绍兴人,清末著名女革命家秋瑾的叔叔。秋桐豫的职衔为“分省补用州同”,但没有担任过实职。他“清操介性,循谨讷言”,而且善于“办理刑名”,文笔绝佳,被视为“通才”,非常适合做秘书工作。李金镛慧眼识人,到长春任职后,将其“延聘出关,佐治三年,贤声卓著”。可以说,李金镛将长春治理得井井有条,秋桐豫有一定的功劳。

  光绪十二年五月,希元奏准李金镛“补知府,即以道员用,并进京引见”。这年八月,李金镛离任。他离开长春那天,“士辍经,农辍耒,工商辍市,作攀辕数万人,远送数百里”。

  肆 政绩卓著 青史留名

  离开长春后,李金镛奉命查勘黑龙江精奇里河南岸四十八旗屯地界,据约与俄方力争,收回了170余里被占土地。回到吉林后,他又开始办理屯垦事务。

  光绪十三年(1887年),署黑龙江将军恭镗奏请开办漠河金矿,光绪帝要求李鸿章选派“干员”进行勘办,而李金镛由于熟悉矿务被选中。朝廷下旨,要求吉林将军希元转饬李金镛“赴黑龙江会办”。希元当然不希望失去如此优秀的下属,请求让李金镛留任,继续督办吉林屯垦,还建议由湖南候补知府周冕接办此事。结果,朝廷以“事关紧要”为由拒绝了希元的请求,让他另选官员办理吉林屯垦事宜。

  李金镛到漠河后,营造屋宇,招募流民,训练勇丁,创立矿警,开采黄金,可谓鞠躬尽瘁,不辞劳苦,最终积劳成疾,于光绪十六年(1890年)八月在漠河与世长辞。

  作为四品道员,李金镛去世后哀荣备至。经李鸿章上奏,朝廷按照“军营积劳病故例”予以赐恤,同时将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立传,追赠其为内阁学士,并“荫一子,入监读书”。李金镛的这个儿子,便是后来曾任农安县知县和吉林西南路分巡兵备道道员的李澍恩。除此之外,光绪帝还亲自为李金镛撰写祭文,称赞他“鞠躬尽瘁”“性行纯良”“才能称职”“名垂信史”。在官修的《清史稿》和《清史列传》中,均载有李金镛的传记。清代在长春任职的所有主官中,他是唯一在《清史稿》中留传之人。

  李金镛去世后,无锡原籍因其“绝域勤事”,为其建祠,并根据直隶总督裕禄奏请,锡专祠“列入祀典”。后来直隶总督王文韶上奏,因其“创办金厂,有裨边防”,在黑龙江漠河为其建立专祠。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又经吉林将军长顺奏请,因其“遗爱在民”,在长春为其建立专祠。三地为李金镛奏建祠堂的原因各不相同,体现了他在各地的主要政绩和施政特点。

  近年来,漠河、无锡两地相继复建或修复了李金镛祠堂、故居,在挖掘和整理地方历史文化的同时,缅怀这位官位虽不显赫,却深受百姓爱戴的历史人物。

  [作者杨洪友为长春市社科联(社科院)科研处处长、副研究员]

  来源:长春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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